《补贴款收到了》李立峰 摄

《犯罪预防》李立峰 摄

《宪法宣誓》苏思 摄

《我宣誓》谢洪 摄

《领款》陈超 刘庠録 摄

《检察开放日》李辉 摄

《禁渔期普法》谢洪 摄

《放养鱼苗》苏勇 摄

《复植补绿》谢洪 摄

《检察室的一天》黎林 摄

《上门释法》刘庠録 摄

《亲情教育》蒲昌迅 彭章林 摄

《莎姐大普法》江泳 摄

《普法进校园》余颖 向超 摄
摄影是伴随检察工作全过程的重要业务,涵盖调查取证、开庭公诉、法治宣传、监督执法等多个方面。
作为检察摄影工作者,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视野中要有工作大局,思想上要有政治高度,心里面要有文化自信。
要不断校正自己的摄影方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文艺工作者要“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为自身留清名”为指引,充分理解自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维护者、实践者、传播者。
要坚持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依归,通过镜头让人民群众真切地看到每一项司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的公平正义。
要把人民群众作为检察摄影水准的鉴赏家和评判者,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检察摄影工作的天职。
要回应时代的呼唤,与时代的脉搏共振,充分反映中国波澜壮阔的法治进程,充分反映人民检察院维护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
——张培中(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