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本院决定对韩某盗窃行刑反向衔接案、康某某故意伤害行刑反向衔接案集中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7月23日上午9:30,韩某盗窃行刑反向衔接案。
2026年7月23日上午10:15,康某某故意伤害行刑反向衔接案。
二、听证地点
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二楼西)。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2026年7月22日18时前向本院申请现场旁听。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二)听证过程中,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