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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9-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行政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025.8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53.85万元,增长79.34%,变动原因:历年决算报表结转结余453.85万元,故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3.3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了21.33万元,增长3.73%;其他收入7.4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了7.46万元,增加100%。

公共安全支出537.52万元,与年初预算(511.14)相比增加了26.38,增长5.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5万元,与年初预算21.18)相比增加了5.27万元,增长24.88%;卫生健康支出12.67万元与年初预算(15.85)相比减少了3.18万元,减少20.06%;住房保障支出24.2万元,与年初预算(23.87)相比增加了0.33万元,增长1.38%。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659.3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87.26万元,增长15.25%,变动原因:年中,财政厅追加办案业务费,且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财政拨款有结转和结余金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3.3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了21.33万元,增长3.7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9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了65.92万元,增长100%。

公共安全支出532.19万元,与年初预算(511.14)相比增加了21.05,增长4.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9万元,与年初预算21.18)相比增加3.61万元,增长17.04%;卫生健康支出12.2万元与年初预算(15.85)相比减少了3.65万元,减少20.03%;住房保障支出24.2万元,与年初预算(23.87)相比增加了0.33万元,增长1.38%。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025.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00.83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25.06万元;支出总计1,025.8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5.06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53.56万元,下降4.96%,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缩减一般性支出,故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二是2021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务往来及外出办案业务相应减少,所以导致经费支出下降。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0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3.37万元,占98.76%;其他收入7.46万元,占1.24%。

 

1:收入决算图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0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08万元,占55.77%;项目支出265.75万元,占44.23%。

 

2:支出决算图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9.3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5.92万元;支出总计659.3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65.92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16.44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考录公务员4人,人员经费增加。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9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62万元,占55.21%;项目支出265.75万元,占44.7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3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1.33万元,增3.73%,变动原因:本年度新考录公务员4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67.14万元,决算支出26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严格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缩减一般性支出,故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44万元,决算支出26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财政厅追加办案业务费30万元,故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1.18万元,决算支出2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考录公务员4人,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0.09万元,决算支出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考录公务员4人,故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5.77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未开展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3.87万元,决算支出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新考录公务员4人,故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7.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7.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02万元、津贴补贴145.57万元、奖金4.8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7万元、住房公积金2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3万元,较上年增加11.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考录公务员4人,故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3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22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5万元、取暖费8.12万元、公务接待费0.99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福利费3.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5万元,较上年减少1.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缩减一般性支出,故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2.02万元,支出决算为45.06万元,完成预算的86.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6.02万元,支出决算为44.08万元,完成预算的95.78%;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6.43%。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21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务往来及外出办案业务相应减少,所以导致“三公”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5.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08万元,占97.81%;公务接待费支出0.99万元,占2.19%。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减无变化。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19万元,用于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支出,车均购置费27.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27.1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1辆执法执勤用车达到报废标准,报废后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89万元,用于车辆加油服务、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过路费等其他费用。车均运维费4.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公务用车出差较上年增多,故燃油费及维修费增加;二是下乡用产生租车费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其中1辆为已报废车辆,系统报废程序未完成)。

公务接待费支出0.9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99万元,接待17批次,共接待105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我院办理案件、检查指导工作相关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因受疫情影响,且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次数及标准,所以导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大幅减少。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2个,实施项目2个,完成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金额265.75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265.7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5.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4万元,比2020年增加25.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开始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货物及服务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本院近年无6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8万元,比2020年增加9.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 2021年开始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货物及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96万元,比2020年减少1.41万元,降低3.41%。主要原因是:一是2021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务往来及外出办案业务相应减少;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缩减一般性支出,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共5个,共涉及资金59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 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严格按预算执行,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资金运行有序,各项检察业务活动经费开支得到有效保障;检察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等及时维修维护,更新升级,进一步满足了办案需要,提高了检察业务工作效率;书记员队伍持续保持稳定,案件参与度提升,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法律服务标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公开报告中项目数量大于决算公开05表项目数量,主要原因是:填列公开时,对这些项目进行合并,合并为办案业务费和业务装备经费两个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经费项目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67分。全年预算数为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取得65分,其中数量指标20分、质量指标20分、时效指标15分、成本指标10分。实际全年办理案件数100件,审查逮捕案件受理14件,办结14件;审查起诉案件受理54,办结49件;民事行政案件受理2件,办结2件;控申举报案件受理1件,办结1件;监所检察案件受理5件,办结5件;其他案件受理24件,办结24件。2021年办案业务费产出情况基本达到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项目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只重视项目资金支出而忽略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2)项目库建设不完善,没有长远的项目规划。(3)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不均匀,上半年支出进度较慢,下半年支出进度又较快,体现的是对工作重心的把握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1)将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列入各院考核工作的日常,提高从上而下的重视度,从而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工作在单位工作中的地位。(2)加强绩效业务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绩效管理意思,增强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相关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效率。(3)运用大数据分析各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帮助各单位拓宽项目资金使用眼界,完善项目库建设,细化项目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2.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全年预算数为34万元,执行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取得60分,产出指标取得65分,其中数量指标20分、质量指标20分、时效指标13分、成本指标10分。为适应检察工作信息化需求,实现日常检察业务工作规范性、质效性的全面提升,2021年对远程庭审室及公开听证室等办公用房进行升级改造,对相关专用设备进行零星维修维护2021年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产出情况基本达到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部分经费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使用不及时,支出进度不均匀情况。(2)缺少与业务部门的沟通,部分目标值设定依据不充分,设定指标不合理,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无法对项目做出更加客观、准确的评价。下一步改进措施:(1)认真做好院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的管理和使用,有效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保证经费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使用,确保专款专用。2)加强对绩效评价相关内容的学习,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在指标设定方面更加符合实际,增强评价的可操作性。3)强化对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等日常检修维护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避免影响日常检察业务工作开展。

 

3.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67分。全年预算数为47万元,执行数为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产出指标取得65分,其中数量指标20分、质量指标20分、时效指标15分、成本指标10分。书记员协助员额检察官受理案件数量100件,协助员额检察官受理案件结案率95%,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平均时间为26天,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成本3万元。2021年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产出情况基本达到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部分经费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使用不及时,支出进度不均匀情况。(2)缺少与业务部门的沟通,部分目标值设定依据不充分,设定指标不合理,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无法对项目做出更加客观、准确的评价。下一步改进措施:(1)认真做好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有效防止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等问题的发生;保证经费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使用,确保专款专用。2)加强对绩效评价相关内容的学习,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在指标设定方面更加符合实际,增强评价的可操作性。3)加强书记员业务能力培养,提高书记员辅助检察工作的效率,更好服务于检察业务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1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4.00

14.00

14.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4.00

14.00

14.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提高案件质量,提升法律服务标准,强化法律监督,保障资金运行有序,加大案件办结数量。

 提高案件质量,提升法律服务标准,强化法律监督,保障资金运行有序,加大案件办结数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受理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20

20

 

质量指标

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20

20

 

时效指标

平均案件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30

26

15

15

 

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

3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正向

大于等于

30

10

万元

5

1.67

本年度办理侵财、经济案件量较少,故预计挽回经济损失实际完成值未达标。加强和业务部门的沟通,按实际情况调整年度目标值。

社会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

正向

等于

90

90

%

5

5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正向

等于

10

10

%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正向

等于

1

1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理案件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95

%

5

5

 

总分

100

96.67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1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4.00

34.00

34.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4.00

34.00

34.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日常的维修维护,为检察工作提供基本保障。

2021年度进行了远庭审室和公开听证室的维修改造,以及部分业务用房及专用设备的零星维修维护,合理解决了维修维护经费的需求。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受理数量

正向

大于

100

100

20

20

 

质量指标

结案率

正向

大于

95

95

%

20

20

 

时效指标

平均案件时间

正向

等于

30

26

15

13

年初年度指标值设定模糊。加强绩效自评相关内容学习,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设定年度指标值。

成本指标

办案成本

正向

等于

3

3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正向

大于

50

10

万元

5

1

本年度办理侵财、经济案件量较少,故预计挽回经济损失实际完成值未达标。加强和业务部门的沟通,按实际情况调整年度目标值。

社会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

正向

等于

90

90

%

5

5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正向

等于

10

10

%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正向

等于

1

1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理案件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5

95

%

5

5

 

总分

100

9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主管部门

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47.00

47.00

47.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47.00

47.00

47.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满足2021年度书记员基本工资及社会保障等支出需求。  

2021年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正常用于发放书记员工资和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协助员额检察官受理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

100

100

20

20

 

质量指标

协助员额检察官受理案件结案率

正向

大于

95

95

%

20

20

 

时效指标

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平均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30

26

15

15

 

成本指标

协助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

3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协助办案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正向

等于

30

10

万元

5

1.67

本年度办理侵财、经济案件量较少,故预计挽回经济损失实际完成值存在偏差。加强和业务部门的沟通,按实际情况调整年度目标值。

社会效益指标

协助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

正向

等于

90

90

%

5

5

 

生态效益指标

协助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反向

小于等于

10

10

%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正向

等于

1

1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协助受理案件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5

95

%

5

5

 

总分

100

96.67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为办案(业务)经费,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6.6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A。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评价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公共安全支出: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晓洁    联系电话:0483-602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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