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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在所辖范围内具体职责如下: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于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

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4个,即综合行政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现有在职人员14人、退休14人、享受遗属补贴人员1人,聘用制书记员6人。

决算编报单位数

单位名称

政法编制数

工勤人员编制数

总编制数

1

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

19

0

19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预算:2020年自治区部门预算为601.2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59.2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2万元。上年结转10.77万元。

2020年自治区财政实际批复资金:自治区财政拨款576.9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28.3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9.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1.29万元,死亡抚恤17.60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2.76万元,住房公积金25.09万元。

2020年地方财政拨付资金为:行政运行47.65万元,死亡抚恤17.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83万元,其他扶贫支出4.91万元,住房公积金2.45万元,总计77.46万元。

2020年决算支出654.3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75.9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9.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1.29万元,死亡抚恤34.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14.59万元,其他扶贫支出4.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54万元。2020年比2019年决算支出减少46.85%。由于2019年我院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自治区财政厅批复项目资金385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加之2019年拨付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4万元用于补缴支出,故本年经费支出数较上年支出减少。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079.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54.4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25.06万元;支出总计1,079.45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5.06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79.43万元,下降34.90%;支出总计减少579.43万元,下降34.9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我院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自治区财政厅批复项目资金385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二是2019年拨付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4万元用于补缴支出,故本年经费支出数较上年支出减少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654.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93万元,占88.20%;其他收入77.46万元,占11.8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65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60万元,占60.30%;项目支出259.79万元,占39.7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2.8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65.92万元;支出总计642.8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65.9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563.32万元,下降46.70%;支出减少563.32万元,下降46.70%。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我院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自治区财政厅批复项目资金385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二是2019年拨付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4万元用于补缴支出,故本年经费支出数较上年支出减少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7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14万元,占55.00%;项目支出259.79万元,占45.0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5.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8.47万元、津贴补贴93.58万元、奖金4.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2.09、职业年金缴费11.2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7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8万元、住房公积金25.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7万元、抚恤金17.6,较上年减少222.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厅拨付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4万元用于补缴支出,且本年因人员调出工资支出减少,故本年人员经费支出数较上年有所减少;公用经费41.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6万元、水费0.47万元、电费3.7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3.24万元、福利费4.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2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4万元,较上年减少9.4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缩减一般性支出,故公用经费较上年减少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4.8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5万元,完成预算的70.4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8.8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5万元,完成预算的76.9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5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务往来及外出办案业务大幅度减少,所以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大幅下降。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5万元,占82.80%;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占17.2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45万元,用于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车均运维费4.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务往来及外出办案业务大幅度减少,所以导致支出下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3.00万元,接待35批次,共接待274人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我院办理案件、检查指导工作相关支出。较上年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务往来大幅度减少,所以导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大幅下降。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59.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1.办案业务费项目

2020年办案业务费当年预算58万元,实际下达58万元,全年累计支付58万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与我院办理案件(业务)相关的办案(业务)支出。其中大项开支主要为取暖费8.12万元、物业管理费13万元、劳务费17.88万元,维修维护费18万元、培训费1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19人,同比下降60%、54.76%;批准逮捕59人,同比下降77.27%、75.67%。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4件67人,同比下降28%、36%;审结50件63人,审结率92.59%;提起公诉40件51人,同比下降38.46%、46.32%;作出不起诉决定10件12人,同比下降16.67%、20%。扎实开展煤炭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排查2000年以来本院办理的案件1138件、案卷1696册、涉及人员1418人、移送问题线索2件3条,督促收回涉煤企业欠缴税款145.98万元。

重点开展“两项监督”专项活动和派驻检察工作,加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以罚代刑等问题的监督。评查公安机关2016年至2018年刑事案件507件,治安案件519件。监督立案11件,同比上升1100%,监督撤案3件,同比上升200%。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7件次,同比上升75%,提出检察建议3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7件7人,其中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55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人。针对刑事执行违法违规和执法不规范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件、提出检察建议4件,监督纠正判处实刑未及时交付执行刑罚罪犯1人。查阅刑事执行检察档案355件,排查出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服刑人员1人并提出检察建议。认真做好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工作,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开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活动,核查卷宗2149册。加强刑事裁判涉财产刑部分执行监督工作,监督追缴被执行人违法犯罪所得8万元,罚金4万元。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案件2件,同比上升200%针对一起挪用公款案件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发案单位强化内部监管,堵塞制度漏洞。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同比上升2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提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2件。强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现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5件,同比上升47.06%,立案16件, 同比上升33.33%。针对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和公共安全等问题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件,同比上升36.36%督促追偿受损国有财77.66万元,处理危险废物161.84吨,拆除违章建筑980.55平方米。

2、业务装备费项目

2020年业务装备费当年预算27万元,年初实际下达27万元,全年累计支付27万元,执行率100.0%。全部用于政法工作网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建设。

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

政法工作网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建设提升了了我院信息化水平,为我院检察业务办案、办公提供坚实的信息及操作保障,以实现办案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为目标,逐步建设科技装备规范化和标准化体系,充分发挥科技装备在检察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

2020年办案业务费当年预算58万元,实际下达58万元,全年累计支付58万元,执行率100%。主要用于与我院办理案件(业务)相关的办案(业务)支出。其中大项开支主要为取暖费8.12万元、物业管理费13万元、劳务费17.88万元,维修维护费18万元、培训费1万元。

经过评价,我院项目支出绩效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要求,资金投入与同年度重点工作相匹配,同时还兼顾其他检察业务的发展,完成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预定目标;达到绩效目标的预期效果,促使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效明显。所有项目都按绩效目标实施,基本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不足之处:

1、项目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只重视项目资金支出而忽略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2、项目库建设不完善,没有长远的项目规划。

3、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不均匀,上半年支出进度较慢,下半年支出进度又较快,体现的是对工作重心的把握不足。

建议:

1、将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列入各院考核工作的日常,提高从上而下的重视度,从而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工作在单位工作中的地位。

2、加强绩效业务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绩效管理意思,增强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相关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3、运用大数据分析各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帮助各单位拓宽项目资金使用眼界,完善项目库建设,细化项目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魏天红17604839702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8

 58

10

 1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8

 58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年度计划95%以上

 完成年度目标99%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公讼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控告申讼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侦查监督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质量指标

公讼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控告申讼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侦查监督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时效指标

公讼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控告申讼案件受理数量

 5

95%

95%

 5

 

侦查监督案件受理数量

 2.5

 95%

 95%

 2.5

 

成本指标

公讼案件受理数量

 2.5

 95%

 95%

2.5

 

控告申讼案件受理数量

2.5

95%

95%

2.5

 

公讼案件受理数量

 2.5

 95%

 95%

 2.5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预计挽回经济效益

 8

 95%

 95%

 8

 

社会效益指标

 受理案件社会效益

 8

 95%

 95%

 8

 

生态效益指标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8

 95%

 95%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6

 95%

 95%

 6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理案件满意度指标

 10

 95%

 95%

9

 

总分

100

95%

99

 

 

2. 业务装备费项目自评综述:

2020年业务装备费当年预算27万元,年初实际下达27万元,全年累计支付27万元,执行率100.0%。全部用于政法工作网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建设。

经过评价,我院项目支出绩效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要求,资金投入与同年度重点工作相匹配,同时还兼顾其他检察业务的发展,完成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预定目标;达到绩效目标的预期效果,促使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效明显。所有项目都按绩效目标实施,基本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不足之处:

1、项目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只重视项目资金支出而忽略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2、项目库建设不完善,没有长远的项目规划。

3、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不均匀,上半年支出进度较慢,下半年支出进度又较快,体现的是对工作重心的把握不足。

建议:

1、将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列入各院考核工作的日常,提高从上而下的重视度,从而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工作在单位工作中的地位。

2、加强绩效业务培训,提升管理人员绩效管理意思,增强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相关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3、运用大数据分析各单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帮助各单位拓宽项目资金使用眼界,完善项目库建设,细化项目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费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魏天红17604839702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7

 27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7

 27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政法工作网业务平台建设投资27万元。

 完成政法工作网业务平台建设投资27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数量

 15

 ≥95%

 ≥95%

 15

 

 

 

 

 

 

 

质量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质量

 15

 ≥95%

≥95%

 15

 

 

 

 

 

 

 

时效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时效

 10

 ≥95%

 ≥95%

 10

 

 

 

 

 

 

 

成本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成本

 10

 ≥95%

 ≥95%

 10

 

 

 

 

 

 

 

(30分)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对办案的经济效益

 8

 ≥95%

 ≥95%

 8

 

社会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社会效益

 8

 ≥95%

 ≥95%

 8

 

生态效益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环境效益

 8

 ≥95%

 ≥95%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6

 ≥95%

 ≥95%

 6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装备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5%

 ≥95%

 9

 

总分

100

 ≥95%

 99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2020年业务装备费当年预算27万元,年初实际下达27万元,全年累计支付27万元,执行率100.0%。全部用于政法工作网业务应用系统平台建设。

经过评价,我院项目支出绩效能够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要求,资金投入与同年度重点工作相匹配,同时还兼顾其他检察业务的发展,完成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的预定目标;达到绩效目标的预期效果,促使检察工作不断发展,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效明显。所有项目都按绩效目标实施,基本完成绩效目标要求。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7万元,比2019年减少9.42万元,降低18.50%。主要原因是: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务往来及外出办案业务大幅度减少,所以导致经费支出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减少152.85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3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支出计划,故本年政府采购货物支出较上年减少;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主要用于:异地外出办案及日常办案需求。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 执法执勤用车3辆,主要用于:异地外出办案及日常办案需求;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行政运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晓洁    联系电话:0483-602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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